待咲

一破写文,写字,手作的

【be】猎人学徒✖️白鹿

 角


 “想从云间摘花送给我最美的姑娘

      想从心脏取色染在送你的玫瑰上”
 

————

 

     “阿远,快,七点钟方向!”

 

      果然还是训练有素,阿远干脆利落地将枪管滑至斜后方,连一片叶都没有惊动。


     “啧啧,这可是个好姑娘。”师父眯起眼。声音虽轻,却是抑制不住的兴奋。


      的确,眼前是一头皮色上佳的母鹿,通身是罕见的雪白,仔细看的话在颈、背部有一些浅浅的棕斑,后或许只是些破坏美感的泥土。母鹿丰满的皮毛在阳光下微泛着光泽,体型匀称又不至于太瘦,该是最好的年纪吧?只是看起来有些虚弱,一直低伏这吃草。

 

     阿远屏这气,一眨不眨地盯着前方。距离还比较远,他也就不急着贸然动手——每多一个弹孔都会让这完美的猎物狠狠掉价。

     特制的软底短筒皮靴再加上十多年的练习,可以让阿远的脚在覆慢黄叶的地上缓缓抬起又落下,都不会发出叶脉折断的清脆声响。

 

     真美。阿远在心中感叹。

     恐怕今年来收购的工作人员会比师父还要兴奋。他虽然有时候实在是看不惯师父的拜金和毒辣,但也不得不承认,自己靠此谋生。这一张皮抵得上两个月的口粮,运气好的话还能添床厚点儿的被子……


     越来越近了,现在只要她一抬头……阿远默默计算着一枪毙命的把握。


     哈,这还不止,最最值钱的还属那对肆意延伸的大角。每一簇分叉都拥有最完美的角度和弧线,自豪又骄傲地向每个方向舒展,深棕色的,却怎么看都觉耀眼。估摸着靠着一对角,足够把那林子里的小木屋好好地返修一遍了……

 

     一阵明显的树叶和草根撕扯的声音让阿远迅速掐断了所有胡乱幻想,脚停在半空。

     母鹿前倾低下的头在半空中顿住,又大又圆的眸子里尽是些浓得化不开的墨,一动不动也不能确定正看向哪,只能窥见那厚厚一层睫毛的几分微颤。阿远正觉奇怪,按理说自己应该不至于这么快被发现才对,母鹿才缓缓地又动了——原来是鹿角被低垂的树枝挂住。在这贸然伸出的一枝的牵动下,颤动一直传到树冠上,甚至惊起了几只飞鸟。母鹿摇晃着脖颈,很快就连着一串叶挣脱了。

 

     本来是再正常不过了,却成了一个小石子落在阿远心中的深谭,恍然溅起万丈波光,直至模糊了视线——是他的小十!

     恍惚间那个熟悉的身影似是从记忆中见不到光 的角落破土而出,闪现在眼前,又重合在刚刚直起身子的母鹿上。

 

     小十是阿远五岁那年师父下山采货时捡来的。那时的她已经会说话了,光着脚丫,身上套着极不和比例的粗布褂子,一看就是哪户人家已经穷得揭不开锅了。小脸虽脏,眉眼却生得清秀。

     平日在家只会指挥阿远和大哥忙前忙后的师父,对新来的小十却是宠爱地不得了。就说小十来的第一天,师父怕她的脚被树枝划伤,上山时硬是把她抱了一路,想想阿远可是在刚刚学会走路,就被光着脚扔出木屋,颤颤巍巍独自进林子的啊。

     家里还有个大哥,叫常之,两年前就成年了,在家听看不起阿远和小十整天嬉戏打闹黏在一起的,闲时就坐在木屋前那块大石头上,漫不经心地看着二人追逐,又似是有思考不完的人生。

     兄妹三人都是师父捡回来后一手带大的,都是彼此至亲的家人,却唯独没有人说得清师父姓甚名谁,今年多少岁数,平日只统一唤作“师父”,关于他的一切都是谜。


 

     层层叠叠,细细密密的记忆一下子潮水般涌上心头,漫过喉咙,继而是难以忍受的窒息感,仿佛命运就像掐灭了一支烟头一般毫不费力地扼住了这个可怜年轻人的喉咙。


     真的太像了!
 

     如果让阿远来说,什么事都得排在小十后面。年幼时,阿远总喜欢与妹妹“争宠”,争不过就逮着机会捉弄她。慢慢地却爱上了这个始终带着几分粉粉嫩嫩婴儿肥的小十。

     小十看上去还柔柔弱弱的,身材匀称又不至于太瘦,训练起来完全不像个女孩子,从小跟着两个师兄摸爬打滚,总弄得全身是泥才回家。偏偏小十又和其他女孩子一样臭美,喜欢在林子里摘了花就戴在发间。头顶红花,在满脸泥巴中绽放笑靥的乡村审美尝引得阿远发笑——简直和现在母鹿角上挂着的一模一样。


     阿远和小十的关系越来越好,事情的发展却不会总尽如人意。就在三日前,小十跟师父出去打猎,和每一次都一样。只是这一次,出了门,就再也没有回来。听师傅说,小十是十足掉下了林子尽头的山崖。

 

     显然,作为猎人是不被允许带着情感上阵的,小十出事后,阿远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整整三天,用最最结实的针线把有关小十的一切用尽全力缝进了记忆深处最不起眼的角落,一针一针错落排布。没想到只是母鹿角上随意挂着的一串花,就让他竭力掩藏的,从缝隙涌出,最不想重温的记忆肆无忌惮地向他张开血盆大口。

 

     阿远像是失去了知觉,理智被情感践踏在脚底,只是一股莫名的力量让他不自觉地想靠近那角上挂着花的白鹿。
 

     近一点,再近一点……
 


     母鹿自然是发现了他,却只是不急不慢地向后踱了几步,连头都没回就又停下了,盯着阿远,似是把整条命都赌在那杆枪不会冲自己发作。如果阿远还显存一丝理智的话,一定会发现那深黑的眸子里,多了几分晶莹。

     不待阿远走近,母鹿只又向后几步,远远近近地,始终和阿远保持着一定距离。

      又不知过了多久,兜兜转转来到一小片空地。


 

      林子该是均匀的,这一小块空地实在是生得奇怪。其实今天太阳还挺大的,只是别处的叶都太茂盛,只能从叶间缝隙影影绰绰落下几缕光。这里则不然,树一少,大片大片的阳光大方地聚集于此,像是专门赶来形成这个天然的“祭坛”。

     越近,那种神秘的吸引力就愈发强烈。母鹿好整以暇地踱步到空地中央就不再动了,仿佛是引得阿远到这里再等他迈出最后一步。阳光吻在雪白的皮毛,点亮的是整个宇宙。


 

     阿远已来到了空地边缘,被感情统治的少年想也没想就抬脚踏进了满池金光。

     下一秒,只是轻触地面,一阵痉挛就从脚尖开始向全身蔓延。猛地,阿远才触电般惊醒,强行把意识和理智,一齐打包塞回了躯壳。


     可此时,已容不得他做出什么反应了,接踵而来的是全身筋骨欲裂的撕扯。阿远只觉自己的每一寸肌肤都是火灼的疼痛,继而是被粗暴撕裂成两半的麻木不堪。“要死了”的念头并没有在阿远脑海停留太久,无数杂乱模糊的记忆和画面一个叠着一个不断浮现在眼前。终于,阿远已经感觉不到身上的剧痛了,他才看清了脑海中的主角——还是那个野花映照下的笑脸。在往后,阿远还没来得及冲那笑脸也回一个勉强上扬的嘴角,就失去了知觉。

 

————
 

“想尝尝最烈的酒有没有我心滚烫

    再见你时,一定是天堂。”

 

————

     阿远再醒来,仍是艳阳高照,过了多久,就不得而知了。

     试着挣扎了几下从地上爬起,但四肢疼痛酸软无力,只能作罢。

     阿远忍着痛把头支起来,在有限的角度环顾,找到了躺在一米开外的长杆猎枪——如果没记错的话,缠着枪把的布中还藏着一张合影,是难得一次和小十一起下山时偷偷拍的。

     再顺着枪杆往上看,在阿远头能仰到的最大高度,是那只通身雪白、角上挂花的母鹿。

 

     “小十?!”阿远瞬间失了声轻呼道,可话到了嘴边,竟变成几个无意义的音节——什么时候自己竟也变成鹿了?


     鹿的听觉好像不错,和白鹿长久的无声对视中,阿远清楚地听到了数十米开外熟悉的声音,语气中是掩不住的兴奋:
 

     “常之,快,七点钟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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